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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在线官网入口横向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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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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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学院科研团队、科研人员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开展横向科研合作,全面提升我校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彰显办学特色,促进横向课题项目研究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晋政发〔2017〕31号)、《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横向课题项目研究是学院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提升科研水平,扩大对外联系,服务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学院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横向课题项目研究。

第三条  横向课题项目主要是指学院、部门或个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签署合同,与之合作或接受其委托开展研究的课题,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科技合同课题。

第四条  横向课题项目管理实行学院、部门和横向课题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制。科研与信息中心是学院横向课题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学院开展横向课题项目的组织、立项、结题、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合同的审批、签订等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横向课题项目经费使用或支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横向课题项目所涉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对横向课题项目经费使用、横向课题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规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部门是横向课题项目的业务管理单位,负责对横向课题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支持和过程监督。项目负责人为横向课题项目具体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经费使用、成果验收、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保密等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个人未经学院同意对外签订的横向课题项目合同,如因此发生损害学院声誉或利益的,学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  课题合同管理

第六条  凡我院各部门及个人以学院名义承接的横向课题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环球在线官网入口横向课题项目合同书》或自拟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式四份),项目负责人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部门审核后,再提交科研与信息中心审批,经学院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合同方可生效。横向课题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份交科研与信息中心编号立项、一份交课题项目承担单位(各部门)、一份交课题项目组、一份交合作企业。

第七条  横向课题项目合同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横向课题项目名称;

2)横向课题项目的研究内容、范围和要求;

3)横向课题项目的计划、期限、方法、进度;

4)横向课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6)风险责任的承担;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

9)价款、报酬、收益或者使用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10)违约责任、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材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文档,按照当事双方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我院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承担履行合同的直接责任。须变更或终止合同,需征得学院同意,经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九条  已经签订的横向课题项目,不允许私自变更项目负责人。若因出国、调出、长期休假等原因影响合同履行,确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原课题负责人须填写《环球在线官网入口横向课题项目变更课题负责人申请书》,征得合同委托方同意后,经所在部门批准,到科研与信息中心办理变更项目负责人手续。

第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征得合同委托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经所在部门审核后,到科研与信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课题结题管理

第十一条  横向课题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研究工作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要求,及时将课题项目研究成果交由委托单位验收,由委托单位填写《横向课题项目验收结题意见书》(自拟)。课题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科研与信息中心提交有关研究成果的所有材料备案。

第十二条  对无故拖延和不按合同执行、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交书面说明、也不能提出相应解决办法的课题,学院有权暂停或终止该课题项目的经费使用。

第十三条  结题后,课题项目剩余的工作、技术纠纷等,仍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横向课题项目经费必须汇入学院计划财务处指定账户,纳入学院科研经费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横向课题项目经费到帐后,学院收取合同金额的5%作为管理费。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是横向课题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责任。横向课题项目经费到账后,由课题负责人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依据合同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填写《环球在线官网入口横向课题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并按经费预算规范使用。《环球在线官网入口横向课题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一式三份,科研与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处、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十七条  横向课题项目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项目负责人本人经办的费用经由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科研与信息中心负责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方可提取。

第十八条  横向课题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劳务费、仪器设备费、材料资料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办公费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出版印刷费;知识产权事务费;车辆使用费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第五章 课题奖励管理

第十九条  横向课题项目结项后,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横向课题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含)及以上的,按照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

横向课题项目合同金额在10万(含)—100万之间的,按照合同金额的4%给予奖励;

横向课题项目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按合同金额的3%给予奖励。

横向课题项目奖励随年度学院年度科研奖励统一发放,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课题奖励的领取及分配工作。

第六章  产权说明

第二十条  横向课题项目研究取得成果的归属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未约定的,其成果归学院和委托方共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未到科研与信息中心办理立项或备案手续的横向课题项目,学院不受理其成果鉴定,不给予成果奖励。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承担课题实施过程中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要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侵犯学院权益、损坏学院声誉、造成经济损失者,学院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等相关责任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有关问题,学院授权科研与信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或专项规定。

第八章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科研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学院发文之日起试行。


编辑:党政办公室
审核: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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